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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7-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室是学校的公共资源,公共教室由本科生院统一调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占教室挪作它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以面向本校师生借用教室,但应履行相关手续。为使教室借用更为规范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借用教室适用范围

(一)单位或教师

1、各种教学活动,如调课、补课、习题课、考试等;

2、举办学术讲座、教职工培训、党校上课、就业招聘等活动。

(二)学生

1、由学工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分党校授课、辩论赛、先进团体评选、专业介绍活动;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议,如主题班会、支部会议、干部会议、导师见面会、新老生交流会等;

3、学工部、团委或各二级单位组织的学生相关培训与会议,如学生干部工作技能培训等;

4、旨在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的学生社团活动等。

二、禁止借用教室范围

1、放映各种纯娱乐性电影、电视,进行各种棋牌类游戏等活动;

2、对正常教学有影响的歌舞类排练与比赛等活动;

3、由校外单位、团体、个人举办或参与的营利性培训、讲座等活动;

4、传销讲座等非法活动。

三、借用教室程序

1、申请人登陆本科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南大学教室借用申请表》,本着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的原则,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一般为学工部或校团委领导、二级单位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教务办主任等。

2、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交本科生院进行审定。因设备定期检修,周六、周日晚上一般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使用。

3、本科生院审定后,申请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本科生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临时活动安排”一栏进行核对,如期使用所安排教室。为避免影响相关教室的正常使用,不得延长使用时限。

4、正常教学活动需借用教室的,可由学院教务办或教师本人电话联系(本部及新校区教室:88836972铁道校区教室:82655422湘雅校区教室:82650087),备案后借用。

四、违规借用处理

以下违规借(使)用教室的,参照《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审批者与审批单位进行认定与处理,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假冒校内教学及学生活动名义,组织营利性培训、讲座及其它传销等非法活动的;

2、不按程序办理手续,强占教室,造成冲突,且不服从协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3、其他影响教室正常使用的行为。

五、对已借用的教室,因教学或者重大会议、考试等需要,本科生院有权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本科生院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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