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本科生“飞天”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5-11-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轻合金研究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6.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各类处分的;
(2)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
(3)学年内出现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学业进步奖学金除外);
(4)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分别如下:
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年级加权成绩排名前10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
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年级加权成绩排名前11-30名,奖励金额为1500元;
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年级加权成绩排名前31-100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
2、学业进步奖学金
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本学年年级加权成绩年级排名每前进5名,奖励金额为200元,每次参评均以以往全院最高排名为基准。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按成绩取得难易程度分类分级奖励:
(1)获国际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项目奖励5000-20000元;
(2)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团队项目奖励8000-12000元,个人项目奖励3000-5000元;
(3)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团队项目奖励4000-8000元,个人项目奖励2000-3000元;
(4)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团队项目奖励2000元,个人项目奖励1000元;
(5)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CSCD、EI、SCI检索1篇以上;奖励2000-10000元;
(6)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排名前3;奖励1000-3000元。
申报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认定为准。
同类比赛,以最高获奖等级确定奖励金额。
三、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轻合金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本科生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工作。
(一)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初结合上学期成绩进行评定。
(二)各种奖学金统一评定,统筹考虑,初评名单事先在轻合金研究院网上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四、其他说明
(一)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由轻合金研究院发文予以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各类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者,取消其应得奖学金。
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