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导航    设备预约    English
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信息发布 >> 正文

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0-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是学校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博士生取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资格的前提。为规范我院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试目的

1.考核博士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对两次未通过资格考试不适宜继续培养的博士生实行淘汰。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成绩评定

1、资格考试方式:包括综合考试(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时间为2—3小时,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总成绩由综合考试与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取考试委员会各位专家评定成绩的平均数,综合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2、综合考试内容应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重点考核博士生系统深入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综合考试的范围为本学科必修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以及课程指定必读书目,试题应覆盖本学科的三至四门基础理论与专业课程,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统一笔试。

3、面试内容重点测试博士生的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科的特点,可增加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面试内容可针对各应试者的特点有所不同,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也可采取抽签的方式定题。

4.资格考试的成绩采用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等级制。

三、考试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2015直博生、2016及2016级以前未参加资格考试的所有博士生)。

四、考试要求与时间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资格考试。(博士生已按《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了课程学习,填写《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考试表》,(请查看附件或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网页的“表格下载”内。注意:请双面打印),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于10月30日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课程学习成绩。凡是未提交申请的博士生均不得参加博士资格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校本部轻合金研究院2楼西端学术报告厅;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

面试分组、地点:见当日一楼大厅通知

3.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资格考试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4.第一次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资格考试,无故未考者成绩为不合格。

五、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专家名单届时公布

六、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

博士生资格考试系统操作程序简要说明如下,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博士生资格考试---使用说明”。

1、博士生申请

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系统首界面点击“5.博士生资格考试”进行申请,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填写好后点击“提交”将申请表提交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界面点击“pdf导出”按钮导出并打印带有“中南大学”水印的《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按要求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生管理”模块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导师审核”中审核,审核前先查看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3、汇总并统计录入成绩

资格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研究生助理及时在“成绩管理”模块的“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录入”中录入考试成绩,未经过系统审核的学生,将无法录入资格考试成绩。

七、工作要求

1、对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2、为加强过程管理避免博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即完成了资格考试,从2016级开始博士生资格考试必须经系统申请审核,否则将不能录入成绩,2015级直博生、2015级及以前尚未完成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因老系统局限暂不用在系统申请,采用纸质材料。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有疑问,请联系中大研究生教育干事QQ群的新系统技术支持。

3、为督促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预期成效,资格考试期间研究生院将派出督导工作组进行巡视检查与评估。

八、其它

1.博士生对资格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考试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2.未通过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资格考试者不得进行选题报告。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专家检查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轻合金研究院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