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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就我院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已通过复试的推免生不需要参加本次复试,综合选拔考生需要参加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以及专业课笔试。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黄明辉

副组长:王艾伦

成员:陈康华李晓谦黄元春湛利华易幼平蔺永诚吴运新黄长清邓运来潘清林、张怀亮

秘书:周健、麻朋威、李瑞卿

2、复试小组成员及安排详见复试现场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统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综合考核学生,推免生除外),统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以下列材料:(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和证件号码);(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注意: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期间与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备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办法,请点击查阅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5663_1_5.html)。

四、复试费缴纳

除开推免生,其他参加复试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考生于3月19日至3月20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基本形式及内容

所有面试进行录音摄像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

1、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长:王艾伦

成员:肖政兵、麻朋威

2、心理健康测试

在心理素质考察环节中,采用心理测试+综合面试方案。考生在综合面试前参加心理测试。测试采用计算机网络答题(手机上网不可采用)。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有心理咨询师参加,参加复试的心理咨询师将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结合心理测试结果,将考生分为合格、待定两类,并把评定结果作为参考意见提交复试小组。

3、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200分,所有统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笔试。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状态来具体划定合格线,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命题范围:见附件

4、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录取。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考察考生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思想政治情况。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录取。

复试时间、内容、对象及地址

时间

内容

对象

地址

备注

3月26日上午

9:00-11:30

资格审查

所有统考生

中南大学校本部轻合金研究院(校本部机械楼)一楼大厅


3月26日下午

14:00-15:00

心理测试

所有统考生

中南大学新校区中铝科技大楼D306


15:30-17:30

专业课笔试

所有统考生

中南大学新校区中铝科技大楼C503、C504

分组情况张贴在教室门口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和心理综合面试)

所有统考生(综合考核生除外)

中南大学校本部轻合金研究院(校本部机械楼)一楼、二楼会议室

分组情况张贴在会议室门口

3月27日下午

14:30-18:00

外语测试

所有统考生(综合考核生除外)

中南大学校本部轻合金研究院(校本部机械楼)一楼、二楼会议室

分组情况与上午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相同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分专业计划与类型,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拟录取的学生一经确定学习方式,不得更改(全日制、非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分配

专业

类别

人数

备注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10

包含推免生和综合选拔考生

专业学位

32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6

专业学位

10

总计

58

八、调剂

1、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2、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未录取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详情请电话咨询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77856。

九、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制

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

2、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①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级奖励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统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捐赠的专项经费等。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校级奖励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在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配套文件时,对“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予以倾斜。

③研究生可同时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

④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是否享受导师奖学金及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将由导师及二级单位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所选择的具体学习方式(如是否全脱产)及在校表现与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校级奖励金学生奖还需经研究生院审定。

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进行动态评定。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分2个等级标准:推免生每生每年1万元,非推免生每生每年0.8万元;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高年级分3个等级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年1.2万元,二等奖每生每年0.8万元,三等奖每生每年0.5万元。具体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下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

培养类别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万元)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新生

推免生


1.0

非推免生


0.8

高年级

一等

30%

1.2

二等

60%

0.8

三等

10%

0.5

⑥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含“强军计划”、“骨干计划”考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免生为8000元/生.年;非推免生为6000元/生.年。

⑦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⑧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单位:元/人.年)

类 别

学费

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8000

3年

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按括号内专业代码对应)

哲学类(01)

8000

3年

经济类(02)

14000

3年

法学类(03)

10000

3年

教育类(04)

10000

3年

文学类(05)

13000

3年

理学类(07)

8000

3年

工学类(08)

12000

3年

医学类(10)

10000

3年

管理学类(12)(不含MBA)

14000

3年

艺术学类(13)

9000

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含深圳研究院)

20000

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深圳研究院)

30000

3年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不超过20万(3年共26万)

3年

十、政审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填写政审表,在附件中下栽,在规定时间中上交.(必填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章)

十一、公示

复试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咨询轻研院研究生办公室周老师、麻老师,电话:0731-88877856。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会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不满意,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88879252;研招办0731-88836909。

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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