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57E30BA116BD464F90005D34F7550789)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计划及奖学金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计划分别为: 硕士研究生:2名; 博士研究生:2名。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不变。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定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3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根据学校要求,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维持不变,无需再次报名;
(四)根据学校要求,原拟获评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者不能淘汰,可参加追加计划国家奖学金答辩,造成的创新奖空缺再进行递补;
(五)原只申报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补报名;原报名阶段放弃答辩的学生可与教务办周老师确认后参加此次国家奖学金评审;
三、学生补报名时间及要求
登录奖助学金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申请,按原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报名后主动电话联系周老师告知学生本人报名情况。
1、线上补报申请国奖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11月1-3日。
报名对象:符合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参评条件、原未线上报名的学生,原已报名的学生不需再次进行线上报名(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学生必须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办周老师处)。
2、组织资格初审(11月4日-11月5日)
依据学校文件、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的学生和导师要进行严肃批评。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认定并计分。
3、组织答辩和评审(11月6日-11月8日)
11月6日上午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11月8日前(具体答辩事宜后续通知)完成答辩工作,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如未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4、结果公示
11月10日前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学院评审结果及材料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84E194F220FA41A9B8E424EED43EA1F4)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57E30BA116BD464F90005D34F7550789)执行。
五、联系人
周老师0731-88877856
办公地址:中南大学新校区轻合金研究院102室
中南大学轻合金研究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