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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07-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广大教师编写有特色、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教材是由我校教师主编的、应适用于我校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

(二)参评教材必须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有书号,且经过两年以上的教学实践。

(三)参评教材原则上须是国家、省、校级立项的教材。

(四)以前曾获奖的教材再次申请参评,必须经过修订,并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有较大变革且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评奖标准

(一)以《中南大学优秀教材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为评奖标准。 (二)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总分为100分,经专家组评价后得分≥80分者入围优秀教材。其中,≥90分者为一等奖,85—90分者为二等奖,80—85分者为三等奖。

三、评选方式

(一)教材主编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并填写《中南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各二级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材进行初审。

(三)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材料包括:

1.中南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

2.由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的评审意见表;

3.教材使用情况证明(含学生的反映意见);

4.申报教材样本一套。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南大学优秀教材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

(五)优秀教材评选每2年进行一次。

(六)对评出的优秀教材,学校发给优秀教材证书,并予以表彰。获得一等奖的教材可由学校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级优秀教材的评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中南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中大教字〔2001〕59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南大学

二ОО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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